2013内蒙古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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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内蒙古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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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
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农牧种植发(2013)61号
各盟市农牧业局:
根据农业部2013年农作物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区2013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3年3月29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
2013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全国农资打假电视会议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农业部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电视会议的精神,促进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以 为粮食十连增贡献力量 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作物、重点市场,深入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巩固几年来我区执法年种子专项治理成果,促进种子打假与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种子管理水平,使我区种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种子制假售假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种子包装、标签基本规范,经营档案基本健全,种子质量水平全面提高。对种子市场实现全作物,全范围的市场监管,尤其是我区条例规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进一步加强监管,为内蒙古种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机制,确保农民用上合格放心的优良种子。
三、工作任务
(一)核查、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1.核查、清理范围: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的农作物种子企业。
2.核查内容: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核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申报的一致,同时对盟市发证的企业逐一进行资质复核,确保新办法实施后的顺利过渡。
3.工作分工和要求: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对2013年目前已注册的省级企业和盟市级企业逐一核查。对有违法行为举报或监督抽查不合格及未提供样品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核查结果于8月30日前在自治区农牧业信息和内蒙古种业信息上公布。
4、时间安排:全部核查、清理工作于2013年8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制种基地专项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的制种基地,尤其是目前制种面积逐步扩大的脱*马铃薯种薯生产、繁种基地。
2、核查内容:制种基地生产条件和环境是否达到生产种子的技术要求、生产的品种与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各项内容是否与相符;制种合同是否规范;种子生产技术是否落实及其他内容。
3、工作分工和要求:自治区种子管理站重点对无证生产、侵权生产以及抢购套购等问题严重的地区加强检查,各盟市、旗县种子管理站对辖区内的制种基地开展全面检查,逐一核查实际情况。检查结果于2013年10月底前报自治区种子管理站。通过专项检查工作,规范种子生产行为,从源头上制止假劣种子流向市场。
4、时间安排: 全部工作于2013年10月底完成。
(三)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
1、检查范围
根据农业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今年我区以主要农作物种子为监管重点,检查的重点地区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每个盟市检查个基层(县、乡)种子经营者。每个经营者抽查个种子样品。争取做到重点市场全覆盖,重点旗县全覆盖。
2.检查内容
抽检作物以杂交种子为主,同时可抽查当地其他的主要农作物种子但不能超过抽查总数的20%。
种子质量:主要检测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四项质量指标,对市场扦取的马铃薯脱*种薯进行病*检测。
品种真实性:(1)对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玉米种子样品开展品种真实性鉴定。(2)对市场检查扦取的向日葵、玉米、高粱杂交种子进行种子纯度种植鉴定。
种子标签:重点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检查内容见附表2。
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证照、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和保存情况等。检查内容见附表3。
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以及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适宜种植区域、品种退出和授权品种生产商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信息。检查内容见附表4。
3.工作分工及要求
检查扦样 详见附件1。
检测鉴定 详见附件1。
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严格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依据《种子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在内蒙古种业信息上予以公布。
4.时间安排
月,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组织盟市种子管理站开展春季种子市场大检查;
月中旬,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及盟市种子监督检测分中心对样品进行质量检测、
5月底,公布春季种子市场检查结果(除纯度项)。
8月底,公布纯度鉴定结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农资打假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农业部要求,自治区农牧业厅成立了由赵存才副厅长任组长、种植业处贾跃峰处长、张福宽站长任副组长的种子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负责种子打假的具体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农业行*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农业部2013年农资打假电视会议的部署,认真履行种子监督管理职责,抓好每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监管前移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
附 件1:2013年全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2: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种子标签检查记录表
3: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种子经营档案检查记录表
4: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检查记录表
附件1 :
2013年农作物种子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内农牧种植发(2013) 号)文件的要求,根据站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我中心将于月对全区主要农作物经营市场进行监督抽查,为了确保抽检工作的公正、公平、高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以我区主要农作物为监管重点,检查的重点地区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抽检重点种子市场:通辽、赤峰、巴彦淖尔市。每个市场抽查个经营者;同时,每个盟市检查个基层(县、乡)种子经营者。每个经营者抽查个种子样品。
二、抽检对象及检验项目
抽检对象:以种子市场上流通的杂交玉米种子为主,同时可抽查当地主栽的其它主要农作物。
检验项目:杂交玉米种子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发芽率、纯度以及品种的真实性五项质量指标;向日葵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发芽率、纯度四项质量指标;其它主要农作物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其中:净度分析、发芽试验、水分测定由各抽检单位检测完成,纯度鉴定和品种真实性鉴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检测完成。
三、抽检方式
本着快速、高效的原则,也为了调动各盟市种子管理站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区盟市种子管理机构检验队伍的工作能力,我中心决定采取各盟市互抽互检的方式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由各盟市指派2名工作人员(至少一人为持证检验员)去指定盟市种子市场进行抽检。具体安排如下: